年7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博士及百强名校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具体为以下对象之一的:
(一)全球高校排名前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学校及学科榜单见原文链接附件)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于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的;
(二)其他博士研究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三)在本市市区从事博士后研究结项出站后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毕业(出站)在无锡市区工作缴纳社保后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为准),由所在单位在锡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可申领购房补贴,申领时毕业(出站)不超过五年。
补贴标准(一)对全球高校排名前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给予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二)对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三)对博士后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申报材料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博士后须提供博士后证书;
3.不动产权证书(如不动产权证书为夫妻共同登记,须提供结婚证)及契税凭证;
4.本人亲笔签名的《来锡优秀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见原文链接附件1)。
申领方式(一)购房补贴应在毕业(出站)5年内提出申请。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携带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线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