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应急管理部工作方面有关建议提案!从12月20日起,《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对一百篇提案答复函进行推送,每天推送十篇!提案包含(工交邮电类、社会管理类、政治法律类、文化宣传类、科学技术类等)由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监测减灾司、政策法规司、科技和信息化司、救援协调局、人事司等)有关部门逐一回复!提出问题和解决计划的对话!提前感受应急管理事业的“十四五规划”!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
.12.20
应急管理部: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摘要(壹)
《关于在全国构建5个区域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的建议》
《关于完善应急管理教育体系的提案》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科普机制的提案》
《关于进一步促进安全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
《关于建立青少年防灾防疫博物馆的提案》
《关于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提案》
《关于统筹规划加快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提案》
《关于推进灾难教育立法的提案》
《推动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的建议》
《关于分区域建立重型直升机综合救援大队的建议》
《关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提案》
(政治法律类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号
民革中央: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答复:您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年11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清晰擘画出了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宏伟蓝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十分支持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规划建设,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开展调研等方式,深入研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的制定计划,极大推动了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
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支持指导下,全力推动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一是在对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经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以及专家共同研讨,并经部务会审议,形成了“1+5”(即应急管理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消防法、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法)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
二是积极与立法机关对接,按照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的规划,及时报送推进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计划建议。三是初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立法修法工作机制,印发部立法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和程序;建立部内司局、专家团队、地方相结合的研究起草模式,群策群力推动立法工作;建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沟通协调机制,就立法思路、计划等提前进行多次多个层级的协调对接,有力支持了应急管理立法工作。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对于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