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的改善,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有效投资空间,创造公平营商条件,增强群众便利,省政府日前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10条措施”)。8月16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10条措施”的具体内容作了说明。
“10条措施”包括: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放权市场。重点是制定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许可事项由省级统一管理。除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外,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事前审批的形式实施。
2全面加快审批速度,大幅提升审批效率。重点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加快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实施行政审批“四个一批”制度(下放一批、简化一批、直接受理一批、审批改备案一批)。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重点是将大部分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交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实施,实行“证照同办”。
4加强规划统筹,精简投资报建评价评估。重点是持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规、生态环保规划的“四规合一”。以各类开发区、开放开发试验区、园区为重点,限期解决各类规划冲突问题,集中评估论证并对外公布。
5打破中介垄断,规范涉企收费。重点是统一制定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6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重点是实现行政审批网上运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制定非现场审批事项目录。
7优化重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重点是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对企业投资项目,推行一套材料通办。
8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重点是制定政府限制类或区域限制类投资项目清单,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目录清单。以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为基础,逐步实现个人办事“一证走天下”。
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实监管责任。重点是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涉及环保、资源保护处罚以外,省、州、县三级都可以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省级不再行使。
10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改革的公众参与度。重点是建立全省统一的“”“放管服”改革举报投诉平台。制定我省“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据介绍,“10条措施”以“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核心,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政府服务“软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办事创业环境。
同时,“10条措施”的内容体现出我省“放管服”改革的四个重点方向和特点。措施采取清单化的方式,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局”的设立,使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部门)集中,推进了“放管服”改革与调整部门行政职能有机结合,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推进标准化,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最大限度缩减了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放管服”成效的评价机制以及我省的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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