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进一步促进新吴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名,其中普通编内工作人员20名,普通合同制编外人员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年4月30日,下同);
3.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年毕业生”:
指在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年8月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8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4.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的条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况;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新吴区医疗卫生机构已录用工作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1)中国医科大学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年4月19日9:00-17:00(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2)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年4月21日9:00-17:00(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3)无锡市新吴区考点网络报名时间:
年4月27日9:00-5月5日12:00
无锡市新吴区考点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