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胡巨成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子耀
12月9日,记者从信阳市《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1月26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年12月10日起施行,这是信阳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信阳市大力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积极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今年,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瞄准政务服务提速这个关键环节,及时把制定《政务服务条例》作为立法审议项目,从法治层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活动提供‘硬核’护航和法治支撑,彰显了我市坚定不移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信阳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苏新荣说。
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桂荣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其中,为落实改革方案“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第七条至第九条、第十一条等对此作了细化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一业一证改革”作了明确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信阳市政务大数据局局长周辉表示,信阳市政务大数据局将从学习、宣传、落实三个方面入手,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逐项逐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并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宣传主阵地,突出企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