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合理优化人员结构,经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内普通高校年毕业人员。
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以上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招聘程序(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12月29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年下半年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报名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以扫描形式打包(文件以“本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命名)发送至@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