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玉坤
来源:新京报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月30日前,市民可以登录北京发改委网站提出意见建议。
1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在
在普惠金融服务方面,市金融管理部门组织金融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首贷、续贷服务业务,为市场主体贷款提供便利条件。
北京实行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市场主体动产担保由人民银行动产担保系统统一登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担保物快速处置平台,债权人与担保人就担保权的实现方式依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通过平台办理担保物的处置。
关键词3企业注销、破产
满足简易注销20日可办理
北京实行简易注销制度。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时限为20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政府有关部门与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企业破产工作沟通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风险防范等工作,及时沟通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适用快速审理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当在裁定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无任何财产、无账簿文书、企业人员下落不明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当在裁定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关键词4减证明
市场主体无需提供规定外材料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目录,并对证明事项进行定期清理。法律法规增设证明事项的,具体实施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实施前15个工作日内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管部门备案。
市政务服务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环节、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及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对于同一办理事项公开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便利市场主体的原则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其他”等兜底条款,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办事指南之外的申请材料。
此外,市政务服务部门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制度和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容缺受理事项及必要申请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关键词5口岸通关
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要公示
北京将建立口岸跨部门、跨区域管理协调机制。对进出口货物申报、舱单申报和运输工具申报业务实行“单一窗口”服务。推进“单一窗口”监管信息和物流运输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通关作业无纸化。
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和单证,优化通关流程,能退出口岸验核的,一律退出,不能退出的,实行联网核查。监管部门应当完善提前申报容错机制,鼓励企业提前申报通关;对非故意造成的申报错误,实行包容审慎处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先放行后查验、先放行后缴税、先放行后改单管理。
口岸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清单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运营主体不得利用垄断地位设置不合理收费项目,必要的收费项目应当公平、透明、合理。
关键词6信用管理制度
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将建立统一的信用管理制度,制定信用分级标准、程序,实施与信用级别相对应的奖惩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风险监测预警,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企业信用修复方面,北京将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制度,明确信用修复范围、条件、标准、流程、监督责任和异议渠道。
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做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已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信息将不再对外公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终止实施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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